【三峽】健康管理師規劃訓練課程 第4期

 開始日期:2023-04-15

 結束日期:2023-05-27

 名額:未滿20人繳費不開班,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500元,學費11,000元

 地點:三峽校區商學大樓

 表格:簡章下載 | 報名表下載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3-04-15

 課程結束日期:2023-05-27

 報名開始日期:2023-01-12

 報名結束日期:2023-04-15

 上課週期:每週六

 上課時段: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上課時數:42小時

課程簡介

本課程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考量,將視情況改以視訊授課※

健康管理師是必須懂得將營養素、疾病、生活習慣與健康檢查報告相連結之應用人材,

並把正確適當的健康保健概念、健康知識、實際的健康自主管理正確傳遞給消費者,

所著重的是預防醫學並提供專業咨詢及服務,讓接受服務之人員達到健康促進功能。

此規劃訓練課程針對有興趣學習健康管理專業基本知識之人士而設計,

老年化人口增加及對疾病預防的觀念開始普及,許多醫療外的健康產業應運而生,業界對健康管理師的需求日趨迫切。

本課程由產業協會建議產業間所需能力,設計一完整培訓,且認定健康管理師是一種專業技能的建立與精進。

※本課程結束經評量合格(70分以上)後,由台灣管理學會頒發健康管理師證書※


報名資格

年滿18歲以上、建議高中職畢業之人士,對健康管理基本專業知識有興趣者或從事相關產業之人士。

※報名及繳費前請先詳閱各注意事項

【優惠方案】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減免報名費 500 元

(1)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2)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5) 65 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6)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7)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8)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學費優惠方式如下

(1)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 75 折

(2)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 9 折

(3)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 85 折

(4)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 9 折

(5) 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 95 折

※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使用。報名時需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

(網路報名者,請於「備註」處說明;紙本報名者,請於「優惠身分」處說明)。

報名資訊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04/15,額滿即提前截止

◎報名方式:

網路報名:至本組網站線上系統報名登錄個人資料。

※學員繳費、開課等通知均以電子郵件寄發,報名時請務必提供正確有效之電子郵件帳號。

注意事項

  1. 學員之相關通知(如繳費、開課等資訊)均以電子郵件寄發,電子信箱請務必填寫並以能確實收到者為宜,以免錯失重要訊息,務請配合。
  2. 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報名後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因應新冠疫情考量,本組將視實際情形採「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授課」,並適當調整課程、時間及教學方式之權利。課前請先評估硬體設備是否符合遠距軟體需求,若硬體設備不符需求,將不另行退費,退費申請亦按相關規定進行辦理。
  3. 退費規定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
  4. 學員於繳費後至開課前(不含開課日當天)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除未開課外,報名費500元繳概不退還。
  5. 學員繳費人數未滿25人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課程,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未開課之學費退費手續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6. 辦理退費時需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員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表辦理時程約需三至四週,僅得退入學員本人帳戶
  7. 開課日後報名者,缺課時數照常計算,且不得要求補課或學費之折扣,若無法同意請勿報名。
  8. 本簡章為預定課程、師資,本組保有變動權,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
  9. 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及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10. 本班無法辦理延期、轉班。
  11. 本課程為非學分班,學員缺課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參與結業評量測驗」,缺課不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將發給本校結業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結業證明本組僅保留半年,逾期須付費申請。
  12. 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13. 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補課事宜將於停課日後下次上課時通知。
  14. 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15. 患有或疑似患有其他法定傳染病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16. 本短期課程學員恕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勿將汽車停入校園。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7. 個人資料保護聲明:臺北大學推廣教育組表單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個人資料特定目的109教育或訓練行政及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布任何資訊,並遵守法律規定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安全控管要求,保障您的個人資訊安全。

備註

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