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開班【三峽】從婚姻到遺產:親屬法律實戰指南班

 開始日期:2024-12-13

 結束日期:2024-12-27

 名額:未滿15人繳費則不開班,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200元,學費:1890元(學費不含書籍費)

加入好友

 地點:三峽校區商學院

 表格: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4-12-13

 課程結束日期:2024-12-27

 報名開始日期:2024-10-13

 報名結束日期:2024-12-10

 上課週期:每週五

 上課時段:晚上7:00~9:30

 上課時數:7.5小時

課程簡介

週次

課程內容

備註

第 1 週

12/13

親屬關係基本概念

1. 自然人的行為能力

2. 親屬關係的認定

3. 父母子女的權利與義務

4. 親屬的撫養與監護

第 2 週

12/20

夫妻的緣起緣滅

1. 婚姻關係的建立

2. 婚姻的效力

3. 夫妻財產制

4. 離婚的方式及效力

第 3 週

12/27

遺產的繼承與分配

1. 遺產繼承人的認定

2. 遺產的分配

3. 遺囑的方式

4. 應繼分與特留分

            王智昱律師

民法、保險法、商事法、憲法等,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法律、保險、金融課程講授

 

律師

金融研訓院2024年菁英講座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組組長

報名資格

以上對法律課程有興趣者

優惠方案:

【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使用。報名時需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

1.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減免報名費 200 元:

(1)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2)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5) 65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6)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7)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8)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2.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學費優惠方式如下:

(1)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75折。

(2)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9折。

(3)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此課程並完成繳費者:學費85折。

(4)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此課程並完成繳費者:學費9折。

(5) 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95折

報名資訊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額滿提前截止。

‧報名方式:

 1.線上報名:請至本組網站點選「【三峽】生活法律 從婚姻到遺產:親屬法律實戰指南班」進行線上報名。如有優惠身分者,請於建議欄位備註,並請將佐證資料E-mail至:peggyyu@gm.ntpu.edu.tw 余小姐收

 2.通訊報名:至本組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並備妥相關作證優惠身分之文件資料傳真至02-2674-8066陳小姐收。

‧繳費方式:若報名人數已達開班標準,本組將主動以E-mail方式個別通知學員繳費,並給予個人專屬帳號,學員可使用ATM(自動提款機)或Web ATM轉帳繳費。



注意事項

一、本組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教育或訓練行政及學員資料管理,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

,亦不會公布任何資訊,並遵守法律規定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安全控管要求,保障您的個人資訊安全。

二、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報名後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旁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四、退費及相關規定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除未開班外,報名手續費 200元,概不退還。

3.學員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班次,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並通知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4.辦理退費時需填寫退費申請表,並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因本校退費辦理流程較為繁複,須耗時一個月左右方會入帳,尚請申辦同學見諒。

五、本課程為非學分班,學員出席率達一定標準者將發給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證書僅保留半年,逾期付費申請。

六、本簡章為預定課程、師資、時間,本組保有變動權,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若有變更將提前告知學員。

七、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

備註

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