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心理學班

開始日期:2023-07-10
結束日期:2023-07-31
名額:未滿15人報到不開班,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200元,學費:2,000元。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3-07-10
課程結束日期:2023-07-31
報名開始日期:2023-05-15
報名結束日期:2023-07-09
上課週期:4週
上課時段:每週一,晚上19:00~21:00
上課時數:8小時
課程簡介
- 協助學員認識自己在依附關係中的需求
- 理解兩性在愛情的依附關係中之需求
- 什麼是渣男、渣女?
- 學習健康的兩性溝通與理解方式
【上課教材】:每人一份課程的紙本講義。
【課程目標】:
- 促進學員更認識自己
- 學習有效的兩性溝通方式
- 如何避免遇到恐怖情人
【課程大綱】:
堂次 |
日期 |
課程大綱 |
一 |
7/10 |
說明依附理論的心理學概念,透過心理測驗更認自己的依附型態 |
二 |
7/17 |
認識兩性在愛情中的溝通語言,更認識兩性在依附關係中的需求 |
三 |
7/27 |
說明恐怖情人的型態與人格特質 |
四 |
7/31 |
學習愛情中危機處理的溝通方式 |
【課程資訊】
‧ 課程師資:林嘉歆老師 (Emma)
‧ 現職:暖心全人諮商中心心理諮商所 諮商心理師
‧ 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成癮防治碩士、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
‧ 經歷:暖心全人諮商中心諮商心理師、臺北市少年警察隊少年輔導委員會-社工員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未特定犯罪類型)個別心理諮商兼職諮商心理師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個別輔導員
‧ 專長:
‧ 家庭:外遇、伴侶諮商、離婚後生活重建、親子關係諮商、婆媳議題、青少年情緒及
壓力等自我管理與自我概念發展、家族治療。
‧ 自殺防治、躁鬱症、恐慌症狀、憂鬱與焦慮症等治療。
‧ 人際議題:溝通技巧與人際互動。
‧ 催眠治療:深度自我探索與成長、情緒創傷經驗修復、安撫內在小孩等。
‧ 犯罪心理諮商。
‧ 證照:
‧ 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證照
‧ 國際情緒取向治療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he Excellence of Emotionally
Focused Therapy,簡稱ICEEFT)伴侶諮商進階認證
‧ 美國NGH催眠師國際證照
‧ 巴赫花精官方認證
報名資格
任何對愛情心理學有興趣者,且年滿18 歲以上之學生或社會人士。
報名資訊
【報名資訊】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9日前,額滿為止。
2.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請至本組網站「愛情心理學班」進行線上報名。
通訊報名:至本組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傳真至2506-5364,或mail至
linday@mail.ntpu.edu.tw 楊小姐收。
‧繳費方式:若報名人數已達開班標準,本組將主動以E-mail方式個別通知學員繳費,並給予個人專屬帳號,學員可使用ATM(自動提款機)或Web ATM轉帳繳費。
【繳費資訊】
‧繳費方式:若報名人數達開課標準,本組將E-mail個別通知學員繳費,並給予個人專屬繳費帳號,課程費用繳交採ATM轉帳或金融機構跨行匯款,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
‧優惠方案: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減免報名費 200 元:
(1)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2)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5) 65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6)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7)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8)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2.符合下列條件者,學費優惠方式如下:
(1)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75折。
(2)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9折。
(3)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本課程者:學費85折。
(4)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本課程者:學費9折。
※一起團報者,若其中有人取消報名,須依實際繳費人數,重新計算優惠方式及應繳學費金額;
再補足應繳差額學費後,方得入學。
(5)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95折
※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使用,並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
(網路報名者,請於「備註」處說明;紙本報名者,請於「優惠身分」處說明)。
注意事項
一、本組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教育或訓練行政及學員資料管理,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布任何資訊,並遵守法律規定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安全控管要求,保障您的個人資訊安全。
二、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報名後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旁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四、退費及相關規定
1.學員於繳費後至開課日前(112.7.10日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九成;於開課日後至112.7.14日上課後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二分之一;於112.7.14日上課後無法就讀者,不予退費。
2.除未開班外,報名手續費 200元,概不退還。
3.學員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班次,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並通知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4.辦理退費時需填寫退費申請表,並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因本校退費辦理流程較為繁複,辦理時程(學校統一送件日起算) 約3~4週,尚請申辦同學見諒。
五、本課程為非學分班,學員出席率達一定標準者將發給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證明僅保留半年,逾期付費申請,結業證明。
六、本簡章為預定課程、師資、時間,本組保有變動權,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若有變更將提前告知學員。
七、本短期課程學員恕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勿將汽車停入校園。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八、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
九、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學員之相關通知(如繳費、開課等資訊)均以電子郵件寄發,電子信箱請務必填寫並以能確實收到者為宜,以免錯失重要訊息,務請配合。
2.退費規定
(1)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
(2)學員於繳費後至開課日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九成;於開課日後至上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二分之一;於上課後無法就讀者,不予退費。
※除未開課外,報名費200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3)如停辦課程,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未開課之學費退費手續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4)辦理退費時需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表,作業時間約需三至四週,僅得退入學員本人帳戶。
3.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4.本簡章為預定課程、師資,本組保有變動權,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
5.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及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6.本班無法辦理延期、轉班及跨班補課。
7.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8.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新北市停課公告,補課事宜將於停課日後下次上課時通知。
9.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10.患有或疑似患有法定傳染病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11.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變更,將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
12.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040/行銷、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
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