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期 生活常見法律問題實用班

 開始日期:2023-04-14

 結束日期:2023-05-05

 名額:未滿10人繳費則不開班,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200元,學費:3,800元。(不含書籍費用)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表格:簡章下載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3-04-14

 課程結束日期:2023-05-05

 報名開始日期:2023-01-19

 報名結束日期:2023-03-27

 上課週期:每週五

 上課時段:晚上19:00~22:00

 上課時數:12小時

課程簡介

     本課程由資深律師黃中麟所長集結其於執業過程中最常被民眾諮詢,且最容易碰到的法律問題,濃縮三大主題(一)發生車禍了,怎麼辦?(二)花大錢買房租房必備法律知識(三)銀髮、黑髮族都該知道的身份及繼承法律問題,以深入淺出的方式,為大家介紹生活中必備的法律知識,讓你與法律間不再遙遠,並於最後一堂課,將全部經驗傳授大家常見法律文書撰擬技巧,諸如存證信函、和解書、契約等應如何撰寫,教導大家將來在面對法律時,如何審慎保護自己不再吃悶虧!

【課程大綱】

堂次/ 日期

課程

課程綱要

師資

時數

1

(4/14)

發生車禍了,怎麼辦?

一、 初判表及肇事責任鑑定等研析。

二、 交通事故相關民、刑及行政責任。

三、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財損、體傷及精神慰撫金。

四、 執業實際案例分享。

黃中麟

3

2

(4/21)

花大錢買房租房必備法律知識。

一、 買賣預售屋應注意事項。

二、 買到凶宅、海砂屋、房屋漏水怎麼辦?

三、 公寓大廈相關法律問題。

四、 租屋常見法律問題。

五、 執業實際案例分享。

黃中麟

3

 

3

(4/28)

銀髮、黑髮族都該知道的身份及繼承法律問題。

一、 夫妻身份制度及夫妻財產制度研析。

二、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研析。

三、 繼承制度及遺產分割制度研析。

四、 撰擬遺囑及應注意事項及意定監護制度研析。

五、 執業實際案例分享。

黃中麟

3

4

(5/5)

法律文書撰擬及訴訟程序初探。

一、 存證信函如何撰擬及注意事項。

二、 和解書如何撰擬及注意事項。

三、 一般合約如何撰擬及注意事項。

四、 本票裁定聲請及支付命令聲請文書如何撰擬及注意事項。

五、 民、刑事訴訟基本訴訟程序介紹。

六、 綜合座談演練。

黃中麟

3

【※本校保留視實際情形適當調整課程、時間、教學方式之權利】

【課程師資】
授課教師:黃中麟律師
專長:主攻民、刑事訴訟及著作權法
學歷:國立中央大學法學組博士班、國立中央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現任中美法律事務所所長
■聯合法律事務所合夥人■.永嘉法律事務所律師 ■專利商標代理人

報名資格

1.對法律有興趣的一般社會民眾。
2.對律師行業有興趣的法政領域等相關人士。

報名資訊

【上課時間】

112年4月14日至112年5月5日,週五,晚上19:00~22:00,共計12小時。

本班採線上網路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請傳真至(02)2506-5364或mail:yutzu1020@mail.ntpu.edu.tw信箱】
【報名步驟】

1.線上報名:請至本組網站課程網頁進行線上報名。「第106期 生活常見法律問題實用班」進行線上報名。
2.若有優惠身分:線上報名時請在「建議事項」欄位備註清楚,並且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3.通訊報名:請至課程網頁下載報名表並親簽個資提供同意書填妥後,並備妥相關作證優惠身分之文件資料傳真至02-2506-5364許小姐收,或掃描後mail至 yutzu1020@mail.ntpu.edu.tw信箱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3/27(一)23:59止,額滿即提前截止。
◎繳費方式:學費繳交以『ATM轉帳』為主或『金融機構臨櫃匯款』,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若報名人數達開班標準,本組將以E-mail通知學員,給予個人專屬虛擬
帳號進行繳費。
◎費用優惠方案(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享有):
【報名時需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除未開課外,報名費200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1.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減免報名費 200 元:
(1)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2)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5) 65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6)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7)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8)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2.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學費優惠方式如下:
(1)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75折。
(2)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9折。
(3)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85折。
(4)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9折。
(5) 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95折
※一起團報者,若其中有人取消報名,須依實際繳費人數,重新計算優惠方式及應繳學費金額;再補足應繳差額學費後,方得入學。

注意事項

★報名前務請詳閱!
1.學員之相關通知(如繳費、開課等資訊)均以電子郵件寄發,電子信箱請務必填寫並以能確實收到者為宜,以免錯失重要訊息,務請配合。
2.退費規定
(1)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
(2)學員於繳費後至開課日前(112.4.14日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九成;於開課日後至(112.4.21日)上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二分之一;於(112.4.21日)上課後無法就讀者,不予退費。※除未開課外,報名費200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3)如停辦課程,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未開課之學費退費手續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4)辦理退費時需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表,作業時間約需三至四週,僅得退入學員本人帳戶。
3.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4.本課程為實體教學,若因應新冠疫情考量,可能採取同步遠距教學,若採遠距,原則上採用【Google Meet】軟體,必要時得視情況改用其他軟體;學員需自備暢通網路、電腦設備,同學報名前先評估自身網路及資訊設備是否可使用後再進行報名;若實施遠距教學時因個人網路及軟硬體設備無法配合而無法上課,將不另行退費,退費申請亦按相關規定辦理。教師授課內容禁止錄音錄影,請嚴格遵守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如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5.若您使用在遠距教學之【Google帳號名稱】,請設定與【真實中文姓名相符】,以核實學員身份並登錄出勤狀況,
6.結業證明:本課程為非學分班,學員缺席率未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將發給結業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證明僅保留半年,逾期付費申請。
7.本校保留視實際情形適當調整課程、時間、教學方式之權利,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
8.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及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9.本班無法辦理延期、轉班、插班及跨班補課。
10.學員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班次,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並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11.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12.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補課事宜將於停課日後下次上課時通知。
13.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14.患有或疑似患有 SARS、COVID-19 或其他法定傳染病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15.【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040/行銷、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16.本課程學費繳交以『ATM轉帳』為主或『金融機構臨櫃匯款』,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
17.本課程學員恕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勿將汽車停入校園。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8.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變更,將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

備註

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