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開班】閩南語/台語能力認證輔導班【寒假密集班】
開始日期:2024-01-22
結束日期:2024-02-03
名額:未滿11人註冊繳費不開班,本班採小班制最多15人為主。(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課程費用:報名費200元,學費:6,000元。(課程學費不含書籍費)
課程學費不包含考試模擬題書本--康軒文教出版的《康軒閩南語B及認證練習本》三版,
開課第一天由書商到現場,每本定價400元,學員自由購買。
報名費200元,學費6,000元,故課程費用總金額為6,200元整。
※除未開課外,報名費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表格:簡章下載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4-01-22
課程結束日期:2024-02-03
報名開始日期:2023-11-23
報名結束日期:2024-01-19
上課週期:每週一、三、六
上課時段: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上課時數:36小時
課程簡介
【全民閩南語能力認證輔導班】★寒假精修!
本課程使用教育部標準化音字教材,針對欲報考閩南語/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的考生,給予應試相關能力輔導,強化聽、說、讀、寫各項能力,由資深老師從台羅拼音與漢字讀寫基礎教起,帶您由淺入深進而孕育語文素養,達到認證考試B2中高級能力的要求,從容應試期能過關達陣。
【課程大綱】
第一堂(1/22):閩南語認證介紹,認識拼音與漢字,6小時
第二堂(1/24):拼音與語詞,6小時
第三堂(1/27):語詞造句,6小時
第四堂(1/29):短文練習,6小時
第五堂(1/31):書寫與朗讀,6小時
第六堂(2/3):口說練習,6小時
【課程師資】
授課教師:廖輝煌 老師
現職:臺北市士林區市立陽明高中閩南語兼任老師、知名廠商教科書編寫委員、
教育部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講師、幼兒園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諮詢專家
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台灣文化及語言文學研究所文學碩士
經歷:『教育部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講師』
國中小閩南語科任老師2001年至今
知名廠商閩南語教科書編寫2006年至今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詞條撰寫人員2018年至今
臺北市、臺北縣、桃園市教師閩南語教學增能研習講師
臺北市、臺北縣、桃園市閩南語語文競賽評判老師
【※本校保留視實際情形適當調整課程、師資、時間、教學方式之權利】
報名資格
【招生對象】
1.先前曾學習過閩南語之學員
2.對閩南語能力認證有基礎概念
3.以考取教育部閩南語、成功大學全民台語B2中高級認證為目標的學生、研究生及社會大眾
報名資訊
【報名資訊】
本班採線上網路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請傳真至(02)2506-5364或mail: andy1992125@gm.ntpu.edu.tw信箱
【報名步驟】
網路報名方式:
至本校推廣教育組網站進行報名。
通訊報名方式:
1.請至課程網頁下載報名表並親簽個資提供同意書填妥
2.備妥相關作證優惠身分之文件資料傳真至02-2506-5364,或掃描後mail至andy1992125@gm.ntpu.edu.tw信箱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3/1/19(五)23:59止,額滿即提前截止
注意事項
【繳費方式】
1.學費繳交以『ATM轉帳』為主或『金融機構臨櫃匯款』
2.若報名人數達開班標準,本組將以E-mail通知學員,給予個人專屬虛擬帳號進行繳費。
【費用優惠方案】(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享有!)
報名時需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
※除未開課外,報名費200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1.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減免報名費 200 元:
(1)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2)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5) 65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6)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7)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8)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2.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學費優惠方式如下:
(1)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75折。
(2)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9折。
(3)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85折。
(4)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9折。
(5) 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95折
※一起團報者,若其中有人取消報名,須依實際繳費人數,重新計算優惠方式及應繳學
費金額;再補足應繳差額學費後,方得入學。
備註
【學員退費規定】(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113/1/22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113/1/24日上課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雜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113/1/24日上課後)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辦理退費時須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書,辦理時程(學校統一送件日起算)約需三至四週工作天。
3.退費收件截止日113/1/24達全期三分之一,退費截止。
4.學員不得辦理延期就讀。
※除未開課外,報名費200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其他注意事項】
1.考試相關疑問請上考選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查詢。
2.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信箱與手機,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3.本班採不定期小考、模擬考機制。
4.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及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5.本班無法辦理延期、轉班及跨班且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6.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7.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040/行銷、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8.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不另行補課。
9.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課資格,且不予退費。
10.患有或疑似患有 SARS、COVID-19 或其他法定傳染病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11.本課程採實體授課,因應新冠疫情考量,若憑估有需要時將可能採用「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授課」,報名前請先行評估自身網路及軟硬體是否符合基本遠距軟體需求,若實施遠距教學時因個人網路及軟硬體設備無法配合而無法上課,將不另行退費,退費申請亦按相關規定辦理。
12.本課程學員恕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勿將汽車停入校園。不便之 處敬請見諒。
13.請確定您已詳閱各注意事項,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課程內容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