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期人力資源專業人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班

 開始日期:2023-07-15

 結束日期:2023-09-09

 名額:未滿10人繳費不開班,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200元,學費$9,500元(費用不含書籍費)。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表格:簡章下載 | 報名表下載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3-07-15

 課程結束日期:2023-09-09

 報名開始日期:2023-04-15

 報名結束日期:2023-06-30

 上課週期:每週六

 上課時段: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上課時數:49

課程簡介

本課程為實體教學,若因應新冠疫情考量,可能採取同步遠距教學

本課程為國內官方(勞動部)人力資源相關證照之考照輔導班,從勞動法令到職涯諮商與輔導和心理測驗,並擴大到勞動市場的了解,使學員準備第二專長(可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職涯顧問服務或人力仲介專業之領域),此外本次課程也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納入課程內容,以符合最新勞動部技能檢定規範,由國立大學師資(通過2%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且具有勞動法令、管理心理學與職涯理論專業研究的教學與實務經驗,進行重點講解並傳授記憶技巧,讓學員有策略的取得國家級的人力資源證照!

【課程大綱】

 

週次

日期

主  題

07/15

上午:就業服乙級技術士證照簡介、就業服務業務趨勢介紹

下午:就業服務法

07/22

上午: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收費辦法

下午:外國人管理相關辦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08/05

上午:勞基法(上)

下午:勞基法(下)、勞資爭議處理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08/19

上午: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勞退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下午:性別工作平等法、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08/26

上午:職業生涯諮商重要理論與技巧

下午:就業媒合會談技巧概論與實務

09/02

上午:求職與面試技巧

下午:職業心理測驗(含重要工具簡介及分析運用)

09/09

上午: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人際關係與職場溝通

下午:就業市場基本概念、行職業分析運用、社會資源

※本校保留視實際情形適當調整課程、時間、教學方式之權利

【講師資歷】

授課教師:王重仁

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企管碩士(人力資源、職涯管理研究)

現任: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新北市婦女及中高齡職場續航中心/企業人力資源輔導顧問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企業人力資源輔導顧問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輔導顧問

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推廣部/講師

經歷:

上市公司人資主管、新創企業人資經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職涯顧問、連鎖服務門市經營主管

證照:

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書(通過歷次技能檢定最低2%及格)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乙級技術士證書

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證書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專業人員證書

專長:

證照培訓與輔導、職涯規劃、履歷自傳撰寫指導、企業人資(勞務)輔導、勞動法令實務解析、

求職諮商、就業服務創業規劃、勞資爭議處理、職場壓力與溝通

報名資格

年滿18歲以上,且具備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優惠方案:

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使用。報名時需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

1.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減免報名費 200 元:

(1)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2)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5) 65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6)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7)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8)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2.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學費優惠:

(1)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75折

(2)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9折

(3)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85折

(4)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9折

(5) 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95折

報名資訊

本班採線上網路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證明文件請傳真至(02)2506-5364或mail:ozzora@mail.ntpu.edu.tw信箱】。
◎報名步驟:線上報名:請至本組網站課程網頁進行線上報名。「第18期 人力資源專業人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班」進行線上報名。
若有優惠身分:線上報名時請在「建議事項」欄位備註清楚,並且出示有效證
明文件。
通訊報名:請至課程網頁下載報名表並親簽個資提供同意書填妥後,並備妥相關作證優惠身分之文件資料傳真至02-2506-5364曾先生收,或掃描後mail至 ozzora10@mail.ntpu.edu.tw信箱 曾先生收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06/30(五)23:59止,額滿即提前截止。
◎繳費方式:學費繳交以『ATM轉帳』為主或『金融機構臨櫃匯款』,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若報名人數達開班標準,本組將以E-mail通知學員,給予個人專屬虛擬
帳號進行繳費。

注意事項

★報名前務請詳閱!

1.學員之相關通知(如繳費、開課等資訊)均以電子郵件寄發,電子信箱請務必填寫並以能確實收到者為宜,以免錯失重要訊息,務請配合。

2.退費規定

(1)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

  (2)學員於繳費後至開課日前(112.7.15日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九成;於開課日後至(112.7.22日)上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二分之一;於(112.7.22日)上課後無法就讀者,不予退費。※除未開課外,報名費200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3)如停辦課程,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未開課之學費退費手續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4)辦理退費時需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表,作業時間約需三至四週,僅得退入學員本人帳戶。

3.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4.本課程為實體教學,若因應新冠疫情考量,可能採取同步遠距教學,若採遠距,原則上採用【Google Meet】軟體,必要時得視情況改用其他軟體;學員需自備暢通網路、電腦設備,同學報名前先評估自身網路及資訊設備是否可使用後再進行報名;若實施遠距教學時因個人網路及軟硬體設備無法配合而無法上課,將不另行退費,退費申請亦按相關規定辦理。教師授課內容禁止錄音錄影,請嚴格遵守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如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5.若您使用在遠距教學之Google帳號名稱,請設定與真實中文姓名相符,以核實學員身份並登錄出勤狀況。

6.結業證明:本課程為非學分班,學員缺席率未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將發給結業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證明僅保留半年,逾期付費申請。

7.本校保留視實際情形適當調整課程、時間、教學方式之權利,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

8.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及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

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9.本班無法辦理延期、轉班、插班及跨班補課。

10.學員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班次,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

並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11.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12.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補課事宜將於停課日後下次上課時通知。

13.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14.患有或疑似患有 SARS、COVID-19 或其他法定傳染病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15.【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040/行銷、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16.本課程學費繳交以『ATM轉帳』為主或『金融機構臨櫃匯款』,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

17.本課程學員恕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勿將汽車停入校園。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8.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變更,將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

備註

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

※本課程僅為課程訓練,關於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報考相關事宜,請學員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