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學士學分班

開始日期:2023-09-11
結束日期:2024-01-08
名額:20人以上開班,以40人為原則,本組保留增額及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1,000 學費為$14,100(以上費用不含書籍費)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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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3-09-11
課程結束日期:2024-01-08
報名開始日期:2023-05-22
報名結束日期:2022-08-01
上課週期:每週一上課
上課時段:晚上1830~2110
上課時數:3學分
課程簡介
為協助對法律課程有興趣,或未來欲參與律師或公證人等相關國家考試的社會人士,特開辦「土地法學士學分班」,以取得考試必需學分
【土地法】課程為三學分,每週上課一天,共計十八週一學期。
本學期:預計自112年9月11日至113年1月8日。
課程 |
學分數 |
授課教師 職級/學歷 |
預計授課時間 |
土地法 |
3 |
林清汶副教授 法學博士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 地政士 不動產經紀人 特考及格 |
週一 18:30~21:10 |
※以上所列為預定內容,本校保留視實際或突發情況得適當調整課程、時間、師資及授課方式之權利。
報名資格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以上或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以國外學歷報名者,須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報名資訊
【報名方式】
1.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請檢附「報名表暨個資提供同意書及學歷身分證件資料」郵寄至『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67號 臺北大學推廣教育組』信封請註明「土地法班報名+報名者姓名」
2.E-mail報名:
掃描「報名表暨個資提供同意書及學歷身分證件資料」,Mail文件及彩色兩吋照片JPG或PNG電子檔至sharon@mail.ntpu.edu.tw ,主旨請註明「土地法班報名+報名者姓名」
3.現場報名:
請於上班時間至本組辦公室繳交「報名表暨個資提供同意書、學歷身分證件資料及兩吋照片」
※經初步審核入學資格後本組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者已成功收件,並於一定時間內將以Email方式給予報名費壹仟元之「虛擬帳號繳費須知」,請於須知規定日期前轉帳或匯款,始為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費帳號為個人專屬,請勿與他人共用,並確實依照正確帳號轉帳,轉帳明細表請妥善保存至領取正式收據為止。
※除未開班外,報名費繳交後一律不退還,亦不得要求轉換班別。
【報名期間】
報名至112/8/1(二)止,如課程提前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注意事項
(一) 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040/行銷、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二)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及旁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律途徑解決。
(三)本班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本課程採實體授課,因應新冠疫情考量,若憑估有需要時將可能採用「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授課」,報名前請先行評估自身網路及軟硬體是否符合基本遠距軟體需求,若實施遠距教學時因個人網路及軟硬體設備無法配合而無法上課,將不另行退費,退費申請亦按相關規定辦理。
(五)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註銷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六)患有或疑似患有COVID-19或其它法定傳染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七)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不另行補課
(八)辦理退費時須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書,辦理時程約需三至四週工作天。
(九)推廣教育學員恕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勿將汽車停入校園,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十)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內容,完成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簡章所列規定。本簡章內容若有未列舉事宜,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本組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