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第2期開韻香道學★DIY實作班

 開始日期:2024-07-10

 結束日期:2024-07-17

 名額:未滿6人註冊繳費不開班。(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200元,學費$700元;

材料費每人$1,000元(課程所使用之材料費用,恕無法退費、開立收據)

加入好友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表格:簡章下載 | 報名表下載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4-07-10

 課程結束日期:2024-07-17

 報名開始日期:2024-06-07

 報名結束日期:2024-07-09

 上課週期:每周三

 上課時段:晚上19:00~21:00

 上課時數:8小時

課程簡介

 

【課程簡介】              

漢末的《名醫別錄》對香就已經有文字記載香療養生,發展至今,已不只是限於聞香、點香的一般用法,而是運用各種天然香材之特性,融匯成就以古法養生為本、手作工藝為體,感受和美化自然生活,開創人的外在美與心靈美的和諧統一的香道美學文化。

【課程大綱】

堂次

日期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7/10

創藝佳氛香學應用

香時代養生文化

傳產藝術新生命

合香學技藝運用

實作

香塑形DIY實作

7/17

自製臥香典美生活

味韻意生活美學

超凡脫俗覓香方

調和身心調佳香

實作

臥香DIY實作

※本組保留視實際情形適當調整師資、課程、時間及改變教學方式之權利


【師資介紹】-- 洪文彬老師

懿德香行製香工藝坊

玄妙香學研古工坊

義達香業商行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漢學易經技藝講師』

中華經典文化教育協會

中華淵源文化交流學會。

國立臺北大學香道學養生技藝運用班教師

 

報名資格

對製香有興趣的社會大眾或學生等均歡迎報名

報名資訊

1.線上報名:按此進行線上報名。

2.通訊報名:請至課程網頁下載報名表並親簽個資提供同意書,傳真至02-2506-5364,

或掃描後mail至 lena@mail.ntpu.edu.tw  黃小姐收。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開課日前3天,額滿提前截止

【繳費資訊】

*繳費方式:學費繳交以『ATM轉帳』為主或『金融機構臨櫃匯款』,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若報名人數達開班標準,本組將以E-mail通知學員,給予個人專屬虛擬帳號進行繳費。

*優惠方案:

【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使用。報名時需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

1.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減免報名費 200 元:

(1)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2)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5) 65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6)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7)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8)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2.符合下列條件者,學費優惠方式如下:

(1)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75折。

(2)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9折。

(3)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本課程者:學費85折。

(4)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本課程者:學費9折。

※一起團報者,若其中有人取消報名,須依實際繳費人數,重新計算優惠方式及應繳學費金額;再補足應繳差額學費後,方得入學。

(5)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95折

注意事項

【學員注意事項】★報名前務請詳閱!

1.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報名後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2.本課程為實體教學教師授課內容禁止錄音錄影,請嚴格遵守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如涉及侵權行為,將依法辦理。

3.退費規定

(1)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

(2)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113/07/10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九成。開班上課時間【113/07/10上課後】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除未開班外,報名費200元概不退還。

(3)學員人數未滿6人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班次,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並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4)辦理退費時需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書,作業時間約需三至四週工作天,僅得退入學員本人帳戶。

4.結業證明:本課程為非學分班,學員缺席率未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將發給結業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書;證明僅保留半年,逾期付費申請

5.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臺北市停課公告,補課事宜將於停課日後下次上課時通知。

6.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7.本簡章為預定課程、師資,本組保有變動權,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

8.【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040/行銷、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9.請確定您已詳閱各注意事項,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相關規定。本課程內容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