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手語翻譯技術加強班(第二梯次)

 開始日期:2026-07-13

 結束日期:2026-07-20

 名額:未滿10人報到繳費不開班,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權利。

 課程費用:

每一梯次課程費用:報名費200元,學費:5500元

 地點:臺北合江校區

 表格:簡章下載

 鏈接:線上報名

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6-07-13

 課程結束日期:2026-07-20

 報名開始日期:2026-05-04

 報名結束日期:2026-07-06

 上課週期:每週一

 上課時段:晚上18:30-21:30

 上課時數:共6小時

課程簡介

【學習目標】

本課程旨在強化學員手語翻譯之專業能力,透過不同情境主題(洽公業務、職場工作、教育學習、醫療健康)之實務訓練,達成以下學習目標:

  1. 提升手語與口語之雙向翻譯能力
  2. 熟悉各類情境之實務翻譯應用(洽公、職場、教育、醫療)
  3. 掌握手語翻譯基本技巧與表達方式
  4. 強化即時理解與翻譯反應能力
  5. 建立良好之專業態度與溝通能力

【課程大綱】

第二梯次:「手語翻譯丙級證照術科(工作職場類)加強課程」課表

日期

上課時間

課程内容

聼講師

聾講師

07/13

18:30-21:30

手語雙向 翻譯實務演練

 

林亞秀

依實際開課安排講師為主

07/20

18:30-21:30

手語雙向 翻譯技巧説明

註:課程學員可配合報名(8/27~9/7)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115年度第03梯次測試。

      課程費用不包含檢定考試報名費,檢定考試需由同學自行上網申請報名。

【師資簡介】

聼講師(洽公業務類、工作職場類、教育學習類、醫療健康類講師)

林亞秀老師

現職

專職手語翻譯員

學歷

成功大學中文系

經歷

一、政府及公共單位手語翻譯服務經歷

  1. 臺北市政府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手語翻譯服務
  2.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4小時手語翻譯服務
    1.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24小時手語翻譯服務
    2.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手語翻譯服務
    3. 新北市、新竹市勞工局處|手語翻譯服務
    4.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行政窗口

二、督導與教育訓練經歷

  1.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方案兼職督導
  2.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方案兼職督導
  3.   花蓮縣手語翻譯員基礎班及在職教育訓練計畫|執行與講師
  4.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VRS手語視訊轉譯服務計畫外聘顧問
  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VRS手語翻譯培訓課程規劃與講師

三、專案與顧問經歷

  1.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CRC、CRPD、CEDAW等人權公約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手語影片製作
  2. 公共電視|AI氣象手語主播開發計畫乙級手語顧問
  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手語技能檢定乙級、丙級監評人員

四、專業證照與資格

  1. 手語翻譯技術士丙級證照
  2. 手語翻譯技術士乙級證照
  3. 手語翻譯技術士丙級監評委員資格
  4. 手語翻譯技術士乙級監評委員資格

課程專長

手語&手語翻譯專長講師

授課

經歷

具多年政府機關及公共服務手語翻譯實務經驗,曾參與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及宜蘭縣等政府單位手語翻譯與督導服務,並擔任衛生福利部 VRS 視訊轉譯服務計畫外聘顧問、公共電視 AI 手語主播開發計畫顧問。具手語翻譯技術士乙、丙級證照及監評資格,長期投入手語翻譯培訓、檢定與教學推廣。


報名資格

  • 並欲報考手語翻譯丙級證照或提升術科實務能力者。

報名資訊

報名費  200  元,學費 5500  元

【學費與報名費之優惠,僅能擇一使用。報名時需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折扣,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差額】

1.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非學分班)減免報名費 200 元

  • 臺北大學在校學生或校友本人。
  • 曾經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課程之學員(需完成繳費)。
  • 身心障礙人士(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 低收入戶(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 65 歲以上長者(需檢附身分證件影本)。
  •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
  •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人。
  • 持有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2.學費優惠資格(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享本課程學費優惠方式如下)
  •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本人:學費 75 折。
  • 本校在校學生本人:學費 9 折。
  •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 85 折。
  •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繳費者:學費 9 折。
  • 一人同時報名兩個以上課程者:學費 95 折。

注意事項

一、本組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個人資料特定目的 109 教育或訓練行政及 158 學生 (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布任何 資訊,並遵守法律規定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安全控管要求,保障您的個人資訊 安全。

二、您所留存的個人資料,將提供給「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作為課程報 名、學籍管理、課務活動、教學活動、課程資訊與電子報等的聯繫通知,並做為協助改善本校網站服務、維護系統與資料庫安全與正常運作使用。

三、開課日後報名者,缺課時數照常計算,且不得要求補課或學費之折扣,若無法同意請勿 報名。

四、本課程為非學分班,缺課不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將發給本校結業證明,不授予學位證 書。結業證明本組僅保留半年,逾期須付費申請。

五、退費及相關規定

1. 學員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之九成;學員於開課後未逾 全部課程三分之一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之二分之一;學員於開 課後逾全部課程三分之一時數無法就讀者不予退費。

2. 學員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班次,本組悉數退還 所繳費用,並通知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3. 辦理退費時需填寫退費申請表,並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土銀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若提供其他金融機構帳戶須扣除匯費)。因本校退費 辦理流程為一個月方會入帳,尚請申辦學員見諒。

六、本課程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報名後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因應新冠疫情考量, 本組將視實際情形採「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授課」,並適當調整課程、時間及教學方 式之權利。課前請先評估硬體設備是否符合遠距軟體需求,若硬體設備不符需求,將不另行退費,退費申請亦

按相關規定進行辦理。

七、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影響教師授課或其他學員學習等不當行為,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註銷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八、為維護已繳費學員之權益,上課嚴禁試聽或冒名頂替,違者將照相存證並循法律途徑解決。另請尊重智慧財產權,教師教材及教學課本未經授權不得擅自重製、轉印或散布。

九、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佈之臺北市停課公告,補課事宜將於停課日後下次上課時通知。

十、患有或疑似患有 SARS、COVID-19 或其他法定傳染病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個 人若因疫情需進行隔離/檢疫/自主管理,致使無法上課者(需檢附相關證明),開課前得 申請全額退費, 課間則依比例申請退費。

十一、本組保有變動預定課程、師資、遠距同步上課等簡章內容之權力,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 情形作適當調整,若有變更將提前告知學員。

十二、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增額錄取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十三、請確定您已詳閱各注意事項,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簡 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將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