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

 開始日期:2026-02-23

 結束日期:2026-06-26

 名額:繳費人數未滿 15 人,得延期開課或停辦,本校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課程費用:

報名費$1,000;每學分之學分費為3,000元,每學期固定學雜費3,600元,每學期須修習8學分,故每學期之學費共計新台幣27,600元整(學費部分不含書籍費)

※費用繳交採ATM(自動提款機)或Web ATM轉帳繳費或金融機構跨行匯款,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

 

 地點:合江校區

 表格:簡章下載 | 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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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時間資訊

 課程開始日期:2026-02-23

 課程結束日期:2026-06-26

 報名開始日期:2025-11-12

 報名結束日期:2026-01-13

 上課週期:18週

 上課時段:18:30~21:50、每週2天(週三、週四)

 上課時數:144

課程簡介

因應政府推動強化公務人員及中小企業整體競爭力之政策方向,本校特別開設「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打造一個結合理論與實務的專業進修平台。

課程專為中、高階公部門與私部門管理人才量身規劃,協助學員深化專業知識、拓展國際視野、提升行政決策與公共治理能力,進一步強化個人在職場上的競爭優勢。此外,本學分班亦為有志報考碩士在職專班者奠定紮實基礎,

助您升學與職涯發展雙軌並進,邁向更高成就。

套裝課程,每班課程共計16學分,上學期修習6學分、下學期各修習8學分  

科目名稱

授課教師

學分數

台灣公共政策專題

羅清俊

2

地方財政

張育哲

2

組織理論與行為專題

詹靜芬

2

公法專題

黃銘輝

2


※以上為預定課程及師資,本組保有變動權,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

本學期:課程、師資

授課教授

   

現職

台灣公共政策專題

羅清俊

美國伊利諾大學

芝加哥分校政策分析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

地方財政

張育哲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

公共事務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副教授

組織理論與行為專題

詹靜芬

國立政治大學

公共行政研究所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助理教授

公法專題

黃銘輝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       

麥迪遜分校法學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副教授兼主任



報名資格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畢業者,且三專畢業須離校二年(含)以上,二專及五專畢業須離校三年(含)以上;以國外學歷報名者,須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報名資訊

招生方式:

一、報名簡章可由網站下載、或來電本組索取

    可至本校推廣教育組網站下載相關資料(https://dce.ntpu.edu.tw/)。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月13日止,如課程提前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三、聯絡電話:推廣教育組02-8674-1111#27555或02-2506-5226。

四、報名方式:

(一)通訊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請詳細填寫「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報名表」,並務請按表列規定繳交下列之佐證資料:

1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報名表暨個資同意書。

2二吋脫帽相片二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一張於背後正楷書寫

   姓名附於資料中)

3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備齊以上資料,請郵寄至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67號,

   國立臺北大學推廣教育組收,請註明姓名及「公共管理班報名」。

(二)E-mail報名:

請掃描「報名表暨個資提供同意書及學歷證件、身分證件」,以電子郵件寄送文件及彩色兩吋照片JPG或PNG檔至linday@mail.ntpu.edu.tw,主旨請註明姓名及「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報名」。

五、報名程序

(一)經初步審核入學資格後,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者已成功收件,並於一定時間內以E-mail方式給予報名費壹仟元之「電子繳費通知單」,請於須知規定日期前轉帳或匯款,始為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費帳號為個人專屬,請勿與他人共用,並確實依照正確帳號轉帳,轉帳明細表請妥善保存至領取電子收據為止

報名費帳號為個人專屬,請勿與他人共用,並確實依照正確帳號

※除未開班外,報名費經繳交後一律不退還,亦不得要求轉換班別。


注意事項

相關注意事項

1.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國立臺北

    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040/行銷、

    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

    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2.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及旁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

     循法律途徑解決。

3.本班無補課機制,課程以「實體授課」為原則,敬請學員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不另行補課。

4.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

   未改善者,得註銷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5.患有或疑似患有 COVID-19 或其它法定傳染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6. 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權利。

7.學分班結業證書自該班結業後保留一年,逾期將予以銷毀;如有需要,請另行

   付費補發申請。

8.辦理退費時須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郵局或

    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書,辦理時程約需三至四週工作天。

9.學分班結業證書自該班結業後保留一年,逾期將予以銷燬;如有需要請另行付費

   補發申請。

10.推廣教育學員恕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勿將汽車停入校園,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內容,完成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簡章所列規定。

  本簡章內容若有未列舉事宜,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本組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

  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另行通知。見諒。

備註